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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办函〔2022〕274号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恢复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释放我省居民消费潜力,扩大消费需求,制定以下措施。

  一、拓展文化旅游消费

  (一)持续开展“广东人游广东”活动,引导各地市制定实施文旅消费惠民政策措施,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各类促文旅消费活动,鼓励发放文旅消费券或惠民卡,举办文旅消费月、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,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落实,下同)

  (二)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,打造提升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鼓励各地丰富夜间文旅消费形式、内容和业态,形成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、在省内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夜间文旅品牌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)

  (三)推动线上演播、数字艺术、“互联网+旅游”等新型文旅业态加速发展,扩大数字文旅产品供给,带动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销售,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)

  (四)开展“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”活动,通过发放活动消费券等方式,对在活动期间到省内乡村休闲旅游、购买农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消费者,按住宿、餐饮、农产品采购及园区门票等四大类别予以补贴,进一步激活省内“近郊游、乡村游、周边游”消费市场。(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五)支持各地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和民宿,进一步加强对民宿的规范管理。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企业给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、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。(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来源: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
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(节选)

2022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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